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,经历两个不同的时期。第一阶段是试点时期。时间大概是1996年1月1日到2014年9月30日。这个时期,在企业职工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配资公司排行口碑,部分地方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在缴纳养老保险,只不过不是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都要缴纳,属于试点性质的。
工作人员虽然要缴纳养老保险,但由于制度不健全,缺乏全国性的政策规定,再加上单位缴费部分一直没有到位,所以工作人员退休时并没有像企业职工那样,按照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计算养老金,而是按照国发(1978)104号文件的规定计发退休费。也就是大家所说的老办法。
第二阶段是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,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,全国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开始缴纳养老保险,虽然这个时候,国发(2015)2号文件还没有下发,但并没有影响养老保险缴费的实施,2015年下发的《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》,实施时间是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的。
自从国发(2015)2号文件开始实施,贯彻落实国发(2015)2号文件的实施办法,即人社部发(2015)28号文件正式落地,这个文件对于缴纳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范围,缴费比例、缴费基数,最低缴费年限,养老金计算办法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。
按照人社部发(2015)28号文件的规定精神,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和办理退休的人员,称为退休老人,退休金按照改革前的规定计发,参加正常的养老金调整。老办法计算的退休金,是按照本人的基本工资和工龄的比例来计算的,包括了基本退休金,补贴津贴两个部分。
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,在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工作人员,被称为退休中人。由于这部分人处于新老制度改革的过渡期内,又称为十年过渡期的退休中人。十年过渡期退休中人的养老金,既不是按照老办法计算,也不是按照新办法计算,而是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。
过渡期的养老金计算办法真的是一门玄学,非专业人士不但无法计算,而且连看懂都成问题。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,包括了三个部分。
一是本人退休前的职务、职级、专业技术岗位对应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标准,这个工资标准不是简单的套改,要考虑职务的升降,工资的调整等,按照工龄的比例计发。
二是退休前的职务、职级和专业技术岗位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,这个补贴是多少本人很难知道,但有一张补贴表,属于不公开的信息范围,只有人社部门的工作人员知道。
三是按照国办发(2015)3号文件增加的离退休费标准。这个标准是公开的,也是明确的,科长是多少,处长是多少,都有明确的标准。中人的这个老办法计算的标准,和老人退休时的计算标注虽然一样,但也有很大的差别,涉及到的内容更多。
新办法计算的内容包括两项。一是基本养老金,基本养老金包括了基础养老金、过渡性养老金、个人账户养老金等,计算办法和企业职工差不多,只有视同缴费指数的计算办法不同;二是职业年金。职业年金是按照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相对应的计发月数,发完为止。基本养老金加上职业年金,就是办法计算的养老金。
202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,养老金完全按照新办法计算。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包括了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个部分,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、个人账户养老金,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,还要计算过渡性养老金。
那么十年过渡期的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和2024年10月1日以后,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有什么差别呢?其实差别还是比较大的。
一是十年过渡期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,只是和老办法对比计算的基数,不是本人的全部养老金。因为新办法计算高出老办法计算的部分,不是全部发给本人,而是按照十年过渡期的比例计发,按照十年过渡期的比例计发部分,加上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,才是本人正式的养老金;而十年过渡期结束后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,就是本人正式的养老金。
二是十年过渡期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,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都要纳入和老办法计算对比的范畴,从理论上来说,相当于自己的职业年金不是100%的领取,而是按照十年过渡期的比例领取;十年过渡期结束后的新办法计算,主要是计算基本养老金,职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,可以按月领取,也可以选择其他领取方式。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。
综上所述,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十年过渡期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,包括了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,不完全属于自己的养老金,只是和老办法对比计算的参数,高出部分按比例计发加上老办法计算的部分,才是自己的养老金;十年过渡期结束后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是本人的养老金,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并退休的人员配资公司排行口碑,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不再有过渡性养老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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